所謂安全評價,是以實現系統安全為目的,運用安全系統工程原理和方法,對系統中存在的危險因素進行辨識與分析,判斷系統發生事故和職業危害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從而為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在我國現階段,燃氣企業主要是指生產、輸配、經營城鎮燃氣(一般包括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人工煤氣)的企業,該類企業是對居民、商業用戶提供生產、生活的用氣服務。在《安全生產法》中有明確規定:“礦山建設項目和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應當分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雖然《安全生產法》對燃氣企業進行安全評價沒有明確規定,但筆者認為作為預測、預防事故重要手段的安全評價,在貫徹安全生產方針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不僅對其它高危企業重要,對作為公用事業的燃氣企業同樣重要。
安全評價包括安全預評價、安全驗收評價、安全現狀綜合評價和專項安全評價。安全預評價是根據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內容,分析和預測該建設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的種類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術設計和安全管理的建議;安全驗收評價是在建設項目竣工、試生產運行正常后,通過對建設項目的設施、設備、裝置實際運行狀況的檢測、考察,查找該建設項目的設施投產后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技術調整方案和安全管理對策:安全現狀綜合評價是針對某一個生產經營單位總體或局部的生產經營活動安全現狀進行的全面評價;專項安全評價是針對某一項活動或場所,以及一個特定的行業、產品、生產方式、生產工藝或生產裝置等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的專項安全評價。設計之前的安全預評價報告將作為初步設計編制勞動安全專篇的依據,從而有效地提高安全設計的質量和投產后的安全可靠程度,以幫助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投產時的安全驗收評價將根據國家有關技術標準、規范對設備、設施和系統進行符合性評價,安全驗收評價的結果將作為安全設施驗收的依據,其目的是保證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系統運轉階段的安全技術、安全管理、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安全現狀綜合評價,以及對系統運轉過程中的某一設備、某一部分或某一環節進行檢驗、測試、分析、實驗等確定其安全狀況的專項安全評價,分別客觀地反映對企業整體或某一部分的安全水平,就其運轉現狀與現行法規之間的符合性做出結論。因此,無論是安全預評價、安全驗收評價,還是安全現狀綜合評價和專項安全評價,在提出安全措施和做出結論時,最基本的依據都是現行的法律法規,最基本的目的都是為了使企業能夠符合我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體系的要求。
安全評價對燃氣企業的作用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 全過程和全方位安全控制
安全評價可以幫助燃氣企業系統地從設計施工、運行、貯存和輸配等全過程進行安全控制。安全預評價是根據燃氣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評價,位于初步設計之前。通過安全預評價可以避免選用不安全的工藝流程和危險的原材料,以及不合適的設備、設施,當必須采用時,可以提出降低或消除危險的有效方法。安全驗收評價是在燃氣建設項目竣工、試生產運行正常后進行評價,其所需的技術文件是詳細設計文件和現場情況。通過安全驗收評價可以查出設計中的缺陷和不足,及早采取改進和預防措施,提高燃氣生產的安全水平。安全現狀綜合評價是專項安全評價,所處階段一般是建成后的正式運行階段。安全現狀綜合評價所需的技術文件是詳細設計、修改設計和現場情況,專項安全評價所需的技術文件是詳細設計和專項資料。它們的目的是了解系統的現實危險性,為進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險性提供依據。此外,在這些評價的過程中,評價范圍不僅僅包括主要生產、貯存和輸配系統,還包括所有受正常生產生活活動影響或影響正常生產生活活動的系統,如管理系統、消防系統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