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儲油罐的運行管理以調度令的形式統一管理,未經調度同意,任何人不可隨意進行流程切換。
2、 流程切換必須遵守“先開后關”原則,確認新流程倒通后,方可切斷原流程。
3、 儲油罐的操作要嚴格執行Q/SY DQ0075-2000原油浮頂油罐操作規程。
4、 發生故障或事故時,應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按規定程序及時報告。
5、 進罐原油溫度應高于原油凝固點3℃,出庫油溫應低于油品初餾點5℃。
6、 油罐儲油高度應控制在該罐上、下限安全油位范圍內,嚴禁超過極限油位。
7、 油罐最低儲油溫度應高于原油凝固點3℃,油罐最高儲油溫度應低于原油初餾點5℃。
8、 油罐運行應密切監視液位、油溫等參數,防止溢罐、凝罐事故的發生。
附表一 油罐的極限、安全液位
液位
儲罐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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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限液位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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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液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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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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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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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頂油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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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發生器接口最低位置以下3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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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極限液位10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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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于油罐進出口管線最高點10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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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頂油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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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船擋雨板最高點低于罐壁上沿3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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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極限液位10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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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位高度保證浮船支柱距罐底5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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